质量工程师考试须知
概要: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质量工程师主考单位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2个科目,北京地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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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将于2010年6月20日举行。为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质量工程师考试,www.88jianzhu.com质量工程师网特将备考信息作以汇集,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特别重视www.88jianzhu.com质量工程师网栏目,该栏目汇集了质量工程师考试最新动态。另外,为帮助广大考友有效备考,www.88jianzhu.com网校特推出2010年质量工程师考试辅导知识串讲班和考题预测班。 本次辅导由业内一线专家、权威辅导名师担任主讲,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所有课程自付费之日起都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多次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三天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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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须知 |
质量工程师考试简介 |
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
质量工程师主考单位 |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2个科目,北京地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
质量工程师考试时间 | |||||||||||||||
2010年6月20日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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